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这是当今教会的共识。但当他们提到内在人时,所想到的无非是信,这信就是: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于人,并派出圣灵。他们认为这信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则源自内在人,这外在人就是道德的属世人。他们将这外在人视作附属物,好比马、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底,只是没有和它们连在一起。因为他们说,仁紧随信来,但若仁从人的意愿进入,他的信就会消失。
事实上,由于当今教会只承认这样的内在人,所以不存在任何内在人,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信是否已经赐给他。另外,如前所述,这样的信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想象。由此可知,如今那些确认这信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与生俱来、充满各种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那信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它是实现重生的唯一途径。这就是为何当今教会不可能知道重生的情况,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109.有时,人思维的外在本身看上去并不具有和其内在一样的性质。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和围绕它的内在事物在它下面安置了一个副手,被称为“对方法的爱”,并委托它留心观察,确保来自其欲望的东西不出现。因此,这个副手,出于它的统治者,也就是生命之爱的狡诈,照着国家的文明要求,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会的属灵要求而说话和行动。有些人做得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看出,这些人实际上不像他们所说和所做的那样。最终,出于掩藏的习惯,连他们自己几乎都分辨不出。所有假冒为善者,或伪君子都是这样;心里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却又传讲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牧师是这样;基于贿赂和友情判案,同时又假装热情倡导正义,对判决进行合理化陈述的法官是这样;心里虚情假意,同时为了谋利而行事诚实的商人是这样;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这样,等等。
当这些人把他们披在对方法的爱,也就是其生命之爱的副手身上的紫色亚麻长袍脱下来,给它换上便服时,他们想得正好相反,并以他们与具有相似性质的生命之爱的挚友在一起时所说的话来表达这些想法。有些人可能以为,当这些人出于对方法的爱而说得如此公正、真诚和虔诚时,他们内在思维的性质不在他们的外在思维中;然而,它在里面。他们里面有一种伪善,有一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的诡计旨在为了面子或利益而维护表面的名声。每当他们像这样思想和行动时,他们内在思维的这种性质就存在于他们外在思维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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