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0.但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的爱没有通过它被提升的人,其性质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他就像在高空飞翔的老鹰,但一看到下面的食物,如母鸡、小天鹅,甚至小羔羊,就立刻俯冲下来吞吃它们。他也像一个奸夫,将妓女藏在地下室里,时而登上房子的最高层,在那里当着他妻子的面和访客智慧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偷偷离开同伴,和下面的妓女放纵自己的淫欲。他又像沼泽的苍蝇,在疾驰的马头上盘旋成一圈,但当马停下来休息时,它们就落下来,沉浸在沼泽中。这就是那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的爱仍在脚下,或沉入深处,沉溺于自然界的不洁事物和感官欲望的人。
但由于这种人仿佛因理解力中的智慧而闪闪发光,而意愿却反对智慧,所以他们也可以比作鳞片闪闪发光的蛇,以及仿佛用金子做的闪光的西班牙苍蝇(译注:即有毒甲虫,西班牙苍蝇不是苍蝇,是芫菁科鞘翅甲虫,国内中药材叫斑蝥,核心剧毒成分为斑蝥素),或沼泽里的鬼火,或发光的烂木头和磷光物质。他们中的一些人能伪装成光明天使,无论是在地上的世人当中,还是死后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经过短暂的检查,这些人被剥去衣服,赤身裸体地被扔了下去。这种事不可能在世上发生,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灵没有打开,而是被舞台上的演员所戴的那种面具掩盖了。他们能在脸和言语上伪装成光明天使,这既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们能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的爱之上,几乎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如前所述。既然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相互对抗,既然死后身体被抛弃,而灵仍然存在,那么很明显,一张明亮的脸背后可能住着一个黑暗的灵,一张温和的嘴,或迷人的言语背后可能住着一个火热的灵。因此,我的朋友,你不要凭人的嘴巴,而是要凭他的心,也就是说,不要凭他的言语,而是要凭他的行为,来形成对他的判断或观念。因为主说: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凶残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5-16)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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