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0.但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的爱没有通过它被提升的人,其性质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他就像在高空飞翔的老鹰,但一看到下面的食物,如母鸡、小天鹅,甚至小羔羊,就立刻俯冲下来吞吃它们。他也像一个奸夫,将妓女藏在地下室里,时而登上房子的最高层,在那里当着他妻子的面和访客智慧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偷偷离开同伴,和下面的妓女放纵自己的淫欲。他又像沼泽的苍蝇,在疾驰的马头上盘旋成一圈,但当马停下来休息时,它们就落下来,沉浸在沼泽中。这就是那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的爱仍在脚下,或沉入深处,沉溺于自然界的不洁事物和感官欲望的人。
但由于这种人仿佛因理解力中的智慧而闪闪发光,而意愿却反对智慧,所以他们也可以比作鳞片闪闪发光的蛇,以及仿佛用金子做的闪光的西班牙苍蝇(译注:即有毒甲虫,西班牙苍蝇不是苍蝇,是芫菁科鞘翅甲虫,国内中药材叫斑蝥,核心剧毒成分为斑蝥素),或沼泽里的鬼火,或发光的烂木头和磷光物质。他们中的一些人能伪装成光明天使,无论是在地上的世人当中,还是死后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经过短暂的检查,这些人被剥去衣服,赤身裸体地被扔了下去。这种事不可能在世上发生,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灵没有打开,而是被舞台上的演员所戴的那种面具掩盖了。他们能在脸和言语上伪装成光明天使,这既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们能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的爱之上,几乎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如前所述。既然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相互对抗,既然死后身体被抛弃,而灵仍然存在,那么很明显,一张明亮的脸背后可能住着一个黑暗的灵,一张温和的嘴,或迷人的言语背后可能住着一个火热的灵。因此,我的朋友,你不要凭人的嘴巴,而是要凭他的心,也就是说,不要凭他的言语,而是要凭他的行为,来形成对他的判断或观念。因为主说: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凶残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5-16)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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