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0

590.不过,理解力

590.不过,理解力已被提升,但意愿之爱没有通过它被提升之人的性质,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他就像飞在高空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猎物,如小鸡、小天鹅、甚至小羔羊,就立即冲下来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里,时而上到楼上房间,在他妻子及其访客面前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偷偷离开同伴,在下面的妓女那里满足自己的淫欲。他又像沼泽的苍蝇,在飞驰的骏马头上盘旋,而一旦马停下,就落下来,沉浸于沼泽。这就是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之爱仍原地未动,并沉溺于尘世污秽和感官欲望之人。但由于这种人因着理解力中的智慧闪耀,而意愿却反对智慧,所以他们还好比皮发亮的毒蛇、闪闪发光仿佛金子所造的西班牙苍蝇,或沼泽地里的鬼火,或发光的朽木和磷光物质。他们当中有些人能伪装成光明天使,混在世人和死后天堂天使中间。不过,经短暂检查之后,这些人就被剥去衣服,赤裸裸地被丢了下去。然而,这种事在世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他们的灵没有被打开,而是被类似舞台演员所戴的面具遮盖。他们在言谈举止上伪装成光明天使的能力,就是他们能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爱之上,如前所述,几乎提升到天使智慧那里的效果和证明。既然人的内在与外在就这样彼此背道而驰,既然身体会被抛弃,而灵依旧存留,那么显而易见,一张明亮的脸面背后可能住着一个黑暗的灵,一个软舌头背后可能住着一个暴躁的灵。所以,我的朋友,要认识一个人,不要凭他的嘴,而要看他的心,也就是说,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要看他做了什么。因为主说:
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5-16)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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