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0.不过,理解力已被提升,但意愿之爱没有通过它被提升之人的性质,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他就像飞在高空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猎物,如小鸡、小天鹅、甚至小羔羊,就立即冲下来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里,时而上到楼上房间,在他妻子及其访客面前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偷偷离开同伴,在下面的妓女那里满足自己的淫欲。他又像沼泽的苍蝇,在飞驰的骏马头上盘旋,而一旦马停下,就落下来,沉浸于沼泽。这就是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之爱仍原地未动,并沉溺于尘世污秽和感官欲望之人。但由于这种人因着理解力中的智慧闪耀,而意愿却反对智慧,所以他们还好比皮发亮的毒蛇、闪闪发光仿佛金子所造的西班牙苍蝇,或沼泽地里的鬼火,或发光的朽木和磷光物质。他们当中有些人能伪装成光明天使,混在世人和死后天堂天使中间。不过,经短暂检查之后,这些人就被剥去衣服,赤裸裸地被丢了下去。然而,这种事在世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他们的灵没有被打开,而是被类似舞台演员所戴的面具遮盖。他们在言谈举止上伪装成光明天使的能力,就是他们能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爱之上,如前所述,几乎提升到天使智慧那里的效果和证明。既然人的内在与外在就这样彼此背道而驰,既然身体会被抛弃,而灵依旧存留,那么显而易见,一张明亮的脸面背后可能住着一个黑暗的灵,一个软舌头背后可能住着一个暴躁的灵。所以,我的朋友,要认识一个人,不要凭他的嘴,而要看他的心,也就是说,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要看他做了什么。因为主说:
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5-16)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通过将纯属世的属性归给神而使整个神学从属灵层降到了最低的属世层。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与救赎构成一体的神观和救赎观。因为这种观念就象头,而身体的各个部位皆从头发出;因此,若该观念是属灵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灵;若该观念是属世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世;结果,由于对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已变得全然属世,即变得感官和肉体化,所以,头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所有东西,和持守教义神学的教会成员也变得全然属世。从这种神学所孵化出来的,无非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从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和空中的幻觉。因此可以说,由于关于救赎,因而关于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向天堂的路,也就是通向主神救主的路,已被贼和强盗所围困(约翰福音10:1,8,9) ;神殿的大门被推倒,致使龙、猫头鹰,并沙漠与海岛的野兽涌了进来,在那里发出可怕的嘈音。
众所周知,对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就贯穿于当今的信仰中。这信规定,人要乞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的缘故而赦免我们的罪,乞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乞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就是在依次向三个神祷告吗?其中对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阶层或等级制度,或曾存在于古罗马的三执政有何区别?不就是将三执政改称为三位格执政了吗?对魔鬼来说,还有比“分而治之”更容易的事吗?就象俗话说的,分散人心,煽动反判,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如自阿里乌斯时代直到如今一直所做的那样。这等于把拥有天上和地下一切权柄的主神救主(马太福音28:18)赶下宝座,然后让魔鬼自己的奴仆登基,并向他下拜;或因为将敬拜从他那里拿走,所以也将它从主自己那里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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