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0

590.不过,理解力

590.不过,理解力已被提升,但意愿之爱没有通过它被提升之人的性质,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他就像飞在高空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猎物,如小鸡、小天鹅、甚至小羔羊,就立即冲下来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里,时而上到楼上房间,在他妻子及其访客面前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偷偷离开同伴,在下面的妓女那里满足自己的淫欲。他又像沼泽的苍蝇,在飞驰的骏马头上盘旋,而一旦马停下,就落下来,沉浸于沼泽。这就是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之爱仍原地未动,并沉溺于尘世污秽和感官欲望之人。但由于这种人因着理解力中的智慧闪耀,而意愿却反对智慧,所以他们还好比皮发亮的毒蛇、闪闪发光仿佛金子所造的西班牙苍蝇,或沼泽地里的鬼火,或发光的朽木和磷光物质。他们当中有些人能伪装成光明天使,混在世人和死后天堂天使中间。不过,经短暂检查之后,这些人就被剥去衣服,赤裸裸地被丢了下去。然而,这种事在世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他们的灵没有被打开,而是被类似舞台演员所戴的面具遮盖。他们在言谈举止上伪装成光明天使的能力,就是他们能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爱之上,如前所述,几乎提升到天使智慧那里的效果和证明。既然人的内在与外在就这样彼此背道而驰,既然身体会被抛弃,而灵依旧存留,那么显而易见,一张明亮的脸面背后可能住着一个黑暗的灵,一个软舌头背后可能住着一个暴躁的灵。所以,我的朋友,要认识一个人,不要凭他的嘴,而要看他的心,也就是说,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要看他做了什么。因为主说:
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5-16)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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