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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