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470.“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海和地”表示整个教会;“海”表示外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地”表示内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AR 398节)。“脚踏它们”表示使这一切都服从祂自己,因而在祂的神性看顾和统治之下。主在地上的教会因在众天堂之下而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下经文;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马太福音:
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马太福音5:34, 35)
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话论及主。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这是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不像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那样在自己里面如此确认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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