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322.“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来杀害”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的毁灭。既然“死”是指人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是指诅咒,那么可推知,“杀害”在此是指摧毁人灵魂的生命;灵魂的生命就是属灵的生命;“地上的第四部分”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地”是指教会(AR 285节)。任何人都不知道“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除非他知道圣言中的数字表示什么。在圣言中,数字“二”和“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而数字“三”和“六”论及真理,并表示真理;因此,“第四部分”,或简单的“第四”表示一切良善;而“第三部分”,或简单的“第三”表示一切真理;因此,“杀害地上的第四部分”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显然,能力没有赐给那骑在灰白马上的来杀害可居之地的第四部分。
此外,在圣言中,“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四”具有这些含义,这一点的确可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如“四个活物或基路伯”(以西结书1, 3, 10章; 启示录4章);“两座铜山之间的四辆车”(撒迦利亚书6章);“四个角”(撒迦利亚书1:18);“祭坛的四角”(出埃及记27:1-8; 启示录9:13);“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启示录7:1; 马太福音24:31);“察罚罪孽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以及其它地方的“第三、第四代”。我说,通过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证实,“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但由于若没有对这些经文的冗长解释,这一点就不明显,所以只提一下在天堂,“四”和“第四部分”不是指别的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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