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示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过的羔羊”是指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1:18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是指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AR 59节);情况就是这样(可参看AR 294节)。因此,既然“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打开书卷,松开七印”,既然没有凡人能做到这一点,唯独神能,那么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是指就其人身而言,祂没有被承认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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