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

59.(4)神是全知

59.(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一切事,因为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感知一切,而光本身看到一切。前面说明(TCR 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光照所有人的理解力,包括天使和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属世太阳的光照亮,理解力则被属灵太阳的光照亮;它不仅被照亮,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本质上就是智慧。因此,在大卫诗篇,经上说:

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诗篇104:2; 提摩太前书6:16)

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他们不需要烛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的光。(约翰福音1:1, 9)

“圣言”是指神性智慧。这就是为何天使们越拥有智慧,他们所处的光就越清晰或明亮;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圣言提到“光”时,它都是指智慧。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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