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9.必须知道的是,将理解力甚至提升到天堂天使所享有的聪明的能力,是每个人因着创造而与生俱来的,恶人、善人都有,甚至地狱的每个魔鬼也有,因为所有在地狱者都曾是人。这一事实已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反复向我显明。但在属灵的事上,地狱之人并不聪明,反而很疯狂,因为他们不意愿良善,却意愿邪恶;结果,他们厌恶认识并理解真理,因为真理支持良善,反对邪恶。这一切也清楚表明,新生的第一步就是通过理解力而对真理的接受,第二步就是照着真理行动的意愿,最后就是践行真理。然而,仅仅知道真理,还称不上改造。因为通过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爱之上的能力,人皆能获得并谈论这些真理,还能教导并传讲它们。但只有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之人才能被改造,因为这情感会将自己与意愿相结合,若发展下去,还会将意愿与理解力相结合,然后重生就开始了。下文将告知,之后重生如何得以发展和完善。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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