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8

588.为达到这一目

588.为达到这一目的,人已被赋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至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以便他能明白,人必须意愿什么,必须由此做什么,明白他在世的亨通是短暂的,死后的祝福是永恒的。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其意愿顺从它,就会亨通蒙福;但是,他若使其理解力顺从他的意愿,就会倒霉悲惨。这是因为,意愿生来倾向邪恶,甚至倾向穷凶极恶;因此,若不通过理解力加以控制,任其意愿放纵之人会奔向大恶,他天生的野性会促使他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掠夺、屠杀所有不迎合他、不纵容其贪欲的人。
此外,人若不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它完善他的意愿,就不会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若不单独完善理解力,将它提升至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而只能通过发声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凭理性、而只能凭本能行动;更不可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一切,由此认识神自己,进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运用思维和意愿,貌似凭自己的表象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若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如同没有适应或调整,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唯独神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配合,尽管从内在看,乃是靠着神。对这些事实的正确认识能使人明白,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会是什么样;若未被提升,则又是什么样,因而人会是什么样。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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