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7.由于此处和下文论述改造和重生,改造归因于理解力,重生归因于意愿,并且有必要知道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区别(这些区别如397节所述),所以,建议读者先阅读那一节,再阅读本节。那里还说明,人与生俱来的邪恶在属世人的意愿里面生成,这意愿促使理解力的思维与其一致,从而支持它。因此,为了人可以重生,他的重生藉着为间接原因的理解力来实现是有必要的。这一切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各种教导来完成,理解力首先从父母和老师,然后通过阅读圣言、讲道、书籍和交谈接受教导。理解力从这些来源所接受的一切被称为真理;因此,无论是说改造通过理解力进行,还是说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进行,意思都一样。因为真理指教人当信靠谁,当相信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当如何去意愿。凡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来行的。既然人的意愿本身生来邪恶,并且理解力教导何为善与恶,人既能意愿善也能意愿恶,那么可知,人必须通过理解力被改造;只要人看到并从思想上承认恶就是恶,善就是善,认识到当选择善,他就处于所谓的改造状态;当其意愿引导他避恶行善时,重生的状态就开始了。
561.“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这从“伤”、“人”和“五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伤(害)”是指造成伤害,在此是指引起昏迷(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人”是指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人凭这些而为人(参看AE 546节);“五个月”是指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参看AE 548节)。“伤(害)”在此表示引起昏迷,因为如前所述,“它们的尾巴像蝎子”和“蝎子”表示令人迷恋和窒息,因而也引起昏迷的说服;如前所述,对灵人来说,这种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它麻痹理性和智力或理解力,从而引起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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