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新生的第一个阶段被称为改造,它与理解力有关;
第二个阶段被称为重生,它与意愿有关,由此与理解力有关
587.由于此处和下文论述改造和重生,改造被归于理解力,或与理解力有关,重生被归于意愿或与意愿有关,所以有必要知道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区别,前面(TCR 397节)描述了这些区别;因此,建议先阅读那一节,然后阅读本节。那里还说明,人与生俱来的邪恶被植入属世人的意愿,这意愿迫使理解力与它一致,并通过与它一致的思考来赞成它。因此,为了使人重生,他的重生有必要通过作为中间原因的理解力来实现,这是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各种教导来完成的,首先是来自父母和老师的教导,然后是通过阅读圣言、讲道、书籍和交谈所获得的教导。理解力从这些源头所接受的事物被称为真理;因此,无论说改造通过理解力实现,还是说改造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实现,都是一样的。因为真理教导人当相信谁,当相信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当如何意愿;凡一个人所做的,他都是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来做的。既然人的意愿本身天生就是邪恶,而理解力教导什么是良善和邪恶,人能意愿良善,或意愿邪恶,那么可推知,他必须通过理解力被改造。只要人在自己的心智中看到并承认,邪恶就是邪恶,良善就是良善,并认为应当选择良善,那么这种状态就被称为改造,或说他处于被称为改造状态的阶段;当他的意愿引导他避恶行善时,重生的状态就开始了。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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