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7

587.由于此处和下

587.由于此处和下文论述改造和重生,改造归因于理解力,重生归因于意愿,并且有必要知道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区别(这些区别如397节所述),所以,建议读者先阅读那一节,再阅读本节。那里还说明,人与生俱来的邪恶在属世人的意愿里面生成,这意愿促使理解力的思维与其一致,从而支持它。因此,为了人可以重生,他的重生藉着为间接原因的理解力来实现是有必要的。这一切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各种教导来完成,理解力首先从父母和老师,然后通过阅读圣言、讲道、书籍和交谈接受教导。理解力从这些来源所接受的一切被称为真理;因此,无论是说改造通过理解力进行,还是说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进行,意思都一样。因为真理指教人当信靠谁,当相信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当如何去意愿。凡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来行的。既然人的意愿本身生来邪恶,并且理解力教导何为善与恶,人既能意愿善也能意愿恶,那么可知,人必须通过理解力被改造;只要人看到并从思想上承认恶就是恶,善就是善,认识到当选择善,他就处于所谓的改造状态;当其意愿引导他避恶行善时,重生的状态就开始了。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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