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5

585.许多学者认为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仅树木,而且所有灌木,都对应于人类的繁衍或成长阶段。因此,关于这个主题,我将以附录的形式补充一些内容。树木和植物王国的其它一切臣民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相反,那里的一切都是雄性。只有大地或土壤是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它接受所有植物的种子,打开它们,可以说在子宫里怀抱它们,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说,把它们带到阳光下,后来给它们穿上衣服并维持或支撑它们。

一旦大地打开种子,种子就从它的根开始,根就像一颗心脏;它从根部输送像血液一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肢体的身体。茎或树干本身就是植物或树木的身体,而枝条及其细枝是它的肢体。它一出生就长出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没有肺的心脏不产生运动,也不产生感觉,从而不赋予人生命,同样,没有叶子的根也不会使树木或灌木生长。在果实之前的花朵是手段,用来提炼或净化树液,即树的血液,将粗糙的元素与纯净的元素分离,然后形成新的小树干或嫩茎,以允许纯净元素流入花朵的中心。然后,净化的树液通过这树干或嫩茎流入,从而开始逐渐形成果实;这果实可以比作睾丸,种子在它里面成熟或完善。植物的灵魂(或说,植物的多产本质)在每一滴树液中从至内层占据主导地位,它只来自灵界的热。由于这热来自灵界的属灵太阳,所以它只渴望产生,由此渴望创造的延续,或说它的永恒目的或倾向就是产生(新生命),从而确保创造的延续;由于它本质上是产生人的倾向,或说这热以产生新人为它的根本目的,所以凡它产生的东西都与人类有某种相似之处。

没有人会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臣民只是雄性,唯独大地或土壤就像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某种相似性来说明。根据斯瓦默丹在他的《自然圣经》中报告的观察资料,这些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整个蜂箱里的所有后代都是从它那里产生的。如果这些小昆虫或小生物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为什么所有植物不应该都是这样呢?

大地是共同的母亲,这一点也可以属灵地说明,并且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一个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母亲”(加拉太书4:26)。“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已经说明。此外,大地或土壤能渗透到种子的至内层,甚至渗透到它的多产原则或多产本质,把它提出来并使它循环,因为每一粒土壤或尘土都从它的本质中散发出一种微妙的、具有穿透力的散发物,这种渗透是来自灵界的热的活跃力量的结果。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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