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论各种树木,还是所有灌木,皆对应于人类繁衍。因此,关于这一主题,我会通过附录补充一些内容。树木以及植物王国的所有其它成员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那里的一切皆为雄性;唯独地或土壤是它们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她接受所有果实的种子,打开它们,并将其带入好似一个子宫里,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引它们进入白昼的光明,之后给它们穿衣并维持它们生存。
种子先是被地打开,然后从如同一种心脏的根开始生长;由此发出并输送类似血液那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具好像有四肢的躯体。这躯体就是树干本身,而树枝及其小分枝就是它的四肢。它一出生就长出来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心离了肺无法产生任何动作或感觉,而人的存活端赖于此,所以根离了叶就无法使树或灌木生长。作为果实雏形的花朵是一种工具,用来提纯树液,即树的血液,将较为粗糙的成分从较为纯净的成分那里分离出去,并且由于花朵中的树液所包含的这些较为纯净成分的流入,在花朵的至内在又发出一个新的小树茎,提纯后的树液经由这新树茎流入,从而开始并逐渐结出果实(这果实好比睾丸),种子就在这果实里面成熟。从至内在掌管树液每一微粒的植物灵魂,或说其繁殖的本性,只出自灵界之热,再无其它源头。由于这热出自灵界太阳,所以它只渴望生殖,由此持续创造。并且由于它本质上渴望人类的繁衍,所以它使得它所产出的东西都和人有某种相似性。
没有人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成员全是雄性,唯独地或土壤就像它们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类似现象来说明:根据斯瓦姆默丹(荷兰博物学家,出版过《自然界圣经》)有关自然的书籍中所记载的观察资料,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它生育了蜂巢中的所有后代。既然连这些小昆虫都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一切植物为何不能如此呢?
地是共同的母亲,在属灵的层面,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是如此称谓的。关于“地”表示教会,可查阅《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地或土壤之所以能进入种子的至内在,甚至直达其繁殖性能,将它生产出来,还能使其生生不息,是因为尘埃或粉尘的每一至微颗粒,都从它的本质中发出一种微妙的、可穿透性的气息,这是灵界之热的活力所产生的效果。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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