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5

585.许多学者认为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论各种树木,还是所有灌木,皆对应于人类繁衍。因此,关于这一主题,我会通过附录补充一些内容。树木以及植物王国的所有其它成员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那里的一切皆为雄性;唯独地或土壤是它们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她接受所有果实的种子,打开它们,并将其带入好似一个子宫里,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引它们进入白昼的光明,之后给它们穿衣并维持它们生存。
种子先是被地打开,然后从如同一种心脏的根开始生长;由此发出并输送类似血液那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具好像有四肢的躯体。这躯体就是树干本身,而树枝及其小分枝就是它的四肢。它一出生就长出来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心离了肺无法产生任何动作或感觉,而人的存活端赖于此,所以根离了叶就无法使树或灌木生长。作为果实雏形的花朵是一种工具,用来提纯树液,即树的血液,将较为粗糙的成分从较为纯净的成分那里分离出去,并且由于花朵中的树液所包含的这些较为纯净成分的流入,在花朵的至内在又发出一个新的小树茎,提纯后的树液经由这新树茎流入,从而开始并逐渐结出果实(这果实好比睾丸),种子就在这果实里面成熟。从至内在掌管树液每一微粒的植物灵魂,或说其繁殖的本性,只出自灵界之热,再无其它源头。由于这热出自灵界太阳,所以它只渴望生殖,由此持续创造。并且由于它本质上渴望人类的繁衍,所以它使得它所产出的东西都和人有某种相似性。
没有人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成员全是雄性,唯独地或土壤就像它们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类似现象来说明:根据斯瓦姆默丹(荷兰博物学家,出版过《自然界圣经》)有关自然的书籍中所记载的观察资料,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它生育了蜂巢中的所有后代。既然连这些小昆虫都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一切植物为何不能如此呢?
地是共同的母亲,在属灵的层面,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是如此称谓的。关于“地”表示教会,可查阅《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地或土壤之所以能进入种子的至内在,甚至直达其繁殖性能,将它生产出来,还能使其生生不息,是因为尘埃或粉尘的每一至微颗粒,都从它的本质中发出一种微妙的、可穿透性的气息,这是灵界之热的活力所产生的效果。

圣治 #73

73.⑴人拥有理性和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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