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仅树木,而且所有灌木,都对应于人类的繁衍或成长阶段。因此,关于这个主题,我将以附录的形式补充一些内容。树木和植物王国的其它一切臣民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相反,那里的一切都是雄性。只有大地或土壤是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它接受所有植物的种子,打开它们,可以说在子宫里怀抱它们,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说,把它们带到阳光下,后来给它们穿上衣服并维持或支撑它们。
一旦大地打开种子,种子就从它的根开始,根就像一颗心脏;它从根部输送像血液一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肢体的身体。茎或树干本身就是植物或树木的身体,而枝条及其细枝是它的肢体。它一出生就长出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没有肺的心脏不产生运动,也不产生感觉,从而不赋予人生命,同样,没有叶子的根也不会使树木或灌木生长。在果实之前的花朵是手段,用来提炼或净化树液,即树的血液,将粗糙的元素与纯净的元素分离,然后形成新的小树干或嫩茎,以允许纯净元素流入花朵的中心。然后,净化的树液通过这树干或嫩茎流入,从而开始逐渐形成果实;这果实可以比作睾丸,种子在它里面成熟或完善。植物的灵魂(或说,植物的多产本质)在每一滴树液中从至内层占据主导地位,它只来自灵界的热。由于这热来自灵界的属灵太阳,所以它只渴望产生,由此渴望创造的延续,或说它的永恒目的或倾向就是产生(新生命),从而确保创造的延续;由于它本质上是产生人的倾向,或说这热以产生新人为它的根本目的,所以凡它产生的东西都与人类有某种相似之处。
没有人会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臣民只是雄性,唯独大地或土壤就像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某种相似性来说明。根据斯瓦默丹在他的《自然圣经》中报告的观察资料,这些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整个蜂箱里的所有后代都是从它那里产生的。如果这些小昆虫或小生物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为什么所有植物不应该都是这样呢?
大地是共同的母亲,这一点也可以属灵地说明,并且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一个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母亲”(加拉太书4:26)。“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已经说明。此外,大地或土壤能渗透到种子的至内层,甚至渗透到它的多产原则或多产本质,把它提出来并使它循环,因为每一粒土壤或尘土都从它的本质中散发出一种微妙的、具有穿透力的散发物,这种渗透是来自灵界的热的活跃力量的结果。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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