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由此清楚可知,属世生产与属灵生产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由这种对应关系可推知,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不仅可以论及新生,还可论及它们的实际存在。重生那一章以适当次序讨论了它们的性质,在此仅说明,男人的精液在理解力中内在地成孕,在意愿中成形,由此被输送到睾丸,在此披上属世的包裹物,进而被引入子宫,进入世界。此外,人的重生和植物王国的一切事物也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人也被描述为一棵树,他的真理被描述为树的种子,他的良善被描述为树的果实。坏树可以说能再生,然后结出好果和好种,这一点从嫁接与芽接明显可知,因为尽管同样的树液从根经由树干上升到嫁接或芽接点,但它随后被转化为好树液,将这树变好。教会中那些被嫁接到主里面的人也一样,正如主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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