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由此清楚可知,属世出生与属灵出生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由这种对应关系可以推知,受孕、孕育、出生和教育不仅可以论及新生,还可以论及它们的实际存在。关于重生的那一章按适当顺序阐述了这些的性质;在此仅说明,男人的精液或种子从内层在理解力中受孕,在意愿中形成,或被赋予形式,又从那里被转移到睾丸中;它在睾丸中给自己披上属世的遮盖物,进而被带到子宫里,并进入世界,或出现在世界上。此外,人的重生和植物界的一切事物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人被描述为一棵树,他的真理被描述为树的种子,他的良善被描述为树的果实。一棵坏树,或一棵毫无价值的树可以新生,然后结出好果实和好种子,这一点从嫁接和芽接明显看出来,因为尽管同样的树液从根部通过树干上升到嫁接或芽接点,但它在那里却变成了好的树液,使树变好。在教会中,那些被嫁接到主里面的人也是如此,如主以这些话所教导的那样: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被丢出去并枯干,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70.只要人照秩序生活,他就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的;神在哪里在自己的神序中,就在哪里如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TCR 52-53节)。由于人被创造为神序的一种形式,所以神在他里面;但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神就完全在他里面。然而,如果他不照着神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灵魂的最高区域中,由此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官能和爱的倾向。但只要人违背秩序生活,他就会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阻止神降临,并以祂的同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因此,神在他里面,他却不在神里面。天堂的一个普遍法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
祂的意愿是,人要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通过照秩序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在宇宙的至内层和其中的一切里面都是全在的,这些至内层就处于秩序。然而,在那些违反秩序的事物(它们只是那些在至内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不断相争,不断努力把它们带回到秩序中而是全在的。因此,只要人允许自己被带回到秩序中,神就在他的整个存在中而是全在的,因此神在他里面,他也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像太阳及其热和光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尘世物体无法被太阳的能力影响,或说无法完全受到太阳的影响,除非它们在春夏时节接受太阳发出的热和光。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神性全在,因为人只有处于秩序,才会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处于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然而,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离开地球及其物体,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并围绕太阳公转而产生这些节期。但属灵的热和光却不是这样,因为神通过祂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而与每个人同在,这太阳不像这个世界的太阳那样发生改变。正是人转身离开,就像地球背离太阳一样;当人转身离开智慧之真理时,他就像夜里背离太阳的地球;当他转身离开爱之良善时,就像冬天背离太阳的地球。这就是存在于灵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与自然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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