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由此清楚可知,属世生产与属灵生产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由这种对应关系可推知,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不仅可以论及新生,还可论及它们的实际存在。重生那一章以适当次序讨论了它们的性质,在此仅说明,男人的精液在理解力中内在地成孕,在意愿中成形,由此被输送到睾丸,在此披上属世的包裹物,进而被引入子宫,进入世界。此外,人的重生和植物王国的一切事物也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人也被描述为一棵树,他的真理被描述为树的种子,他的良善被描述为树的果实。坏树可以说能再生,然后结出好果和好种,这一点从嫁接与芽接明显可知,因为尽管同样的树液从根经由树干上升到嫁接或芽接点,但它随后被转化为好树液,将这树变好。教会中那些被嫁接到主里面的人也一样,正如主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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