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的方式
583.在人身上,属世发生的事和属灵发生的事之间,或在身体里发生的事和在灵里发生的事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对应关系。这是因为就其灵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并披上了属世之物,这属世之物形成了他的物质身体(注:简称肉体)。因此,当这身体被抛弃后,他的灵魂披上属灵身体(注:简称灵体),进入一个所有事物都是属灵的世界,在那里与同类联系在一起。灵体必须在肉体中形成,并且是通过从主通过灵界流入的真理和良善形成的;人从内在以诸如他里面来自自然界、被称为文明和道德的那类事物来接受这些真理和良善,它在其中形成的方式是显而易见的,或说人在自己里面在那些在物质世界中平行于它们、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文明和道德形式的事物中为这良善和真理找到一个家,这清楚表明,灵体形成的过程是何性质。由于如前所述,在人身上,属世发生的事和属灵发生的事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对应关系,所以可推知,这种形成就像受孕、孕育、出生和教育。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是指属灵的出生,而属灵的出生是良善和真理的出生;因为凡出现在圣言字义中的东西,即属世意义,都涉及并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89-281节)已经充分说明,在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圣言提到的属世出生(或属世生产)涉及属灵出生(或属灵生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也曾怀孕阵痛,仿佛生出风;我们未曾施行拯救。(以赛亚书26:18)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生产吧。(诗篇114:7)
以赛亚书:
地岂能一日而生?我岂能打破不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10)
以西结书:
训必阵痛,挪必被撕裂。(以西结书30:16)
何西阿书:
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以法莲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他在儿子的子宫里没有延续他的时间。(何西阿书13:12, 13)
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由于在圣言中,属世的生产表示属灵的生产,属灵的生产来自主,所以祂被称为制作者和从子宫中形成者,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制作你,从子宫中形成你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
诗篇:
你是叫我出子宫的。(诗篇22:9)
又:
我从子宫中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诗篇71:6)
以赛亚书:
要听我,你们从子宫中就蒙保抱,自出母体便蒙怀搋。(以赛亚书46:3)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因此,主被称为父(如以赛亚书9:6; 63:16; 约翰福音10:30; 14:8, 9)。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被称为“儿子,从神生的”,彼此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9)。教会被称为母亲(何西阿书2:2, 5; 以西结书16:45)。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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