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的方式
583.在人身上,属世发生的事和属灵发生的事之间,或在身体里发生的事和在灵里发生的事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对应关系。这是因为就其灵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并披上了属世之物,这属世之物形成了他的物质身体(注:简称肉体)。因此,当这身体被抛弃后,他的灵魂披上属灵身体(注:简称灵体),进入一个所有事物都是属灵的世界,在那里与同类联系在一起。灵体必须在肉体中形成,并且是通过从主通过灵界流入的真理和良善形成的;人从内在以诸如他里面来自自然界、被称为文明和道德的那类事物来接受这些真理和良善,它在其中形成的方式是显而易见的,或说人在自己里面在那些在物质世界中平行于它们、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文明和道德形式的事物中为这良善和真理找到一个家,这清楚表明,灵体形成的过程是何性质。由于如前所述,在人身上,属世发生的事和属灵发生的事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对应关系,所以可推知,这种形成就像受孕、孕育、出生和教育。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是指属灵的出生,而属灵的出生是良善和真理的出生;因为凡出现在圣言字义中的东西,即属世意义,都涉及并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89-281节)已经充分说明,在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圣言提到的属世出生(或属世生产)涉及属灵出生(或属灵生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也曾怀孕阵痛,仿佛生出风;我们未曾施行拯救。(以赛亚书26:18)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生产吧。(诗篇114:7)
以赛亚书:
地岂能一日而生?我岂能打破不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10)
以西结书:
训必阵痛,挪必被撕裂。(以西结书30:16)
何西阿书:
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以法莲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他在儿子的子宫里没有延续他的时间。(何西阿书13:12, 13)
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由于在圣言中,属世的生产表示属灵的生产,属灵的生产来自主,所以祂被称为制作者和从子宫中形成者,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制作你,从子宫中形成你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
诗篇:
你是叫我出子宫的。(诗篇22:9)
又:
我从子宫中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诗篇71:6)
以赛亚书:
要听我,你们从子宫中就蒙保抱,自出母体便蒙怀搋。(以赛亚书46:3)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因此,主被称为父(如以赛亚书9:6; 63:16; 约翰福音10:30; 14:8, 9)。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被称为“儿子,从神生的”,彼此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9)。教会被称为母亲(何西阿书2:2, 5; 以西结书16:45)。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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