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2.理性思考一下,然后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持续下去,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因为这个信仰声称,救赎唯独经由十字架受难而来,那些被恩赐主的功德之人,不受制于律法的谴责;它还声称,这信(人对这信如此无知,以至于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它)会赦免他的罪并使他重生,如果当这信被赐下并进入人里面时,人真的配合了它的行动,那么他就毁了这信,把他的救恩连同这信一同丢掉,因为他将自己的功德和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理性想一想,我会说,请告诉我这是否意味着弃绝整本圣言,因为整本圣言主要教导的是,重生是通过从罪中的属灵洗礼和践行仁爱来进行的。那么,十诫,就是改造的起点成什么了?它比小商店里所售卖并揉成一团用来包香料的纸能好到哪里去?宗教信仰不就沦为一声哀叹,哀叹是个罪人,并向父神祈求因其子的受难而施怜悯,因而沦为仅仅出自肺的口头祷告,而没有发自内心的任何行为吗?
救赎除了成为教皇的纵容,或像鞭笞一个修道士以代表整个团体的惯例外,还会是什么?如果唯独信使人重生,悔改与仁爱不顶用,那么他的内在人(即死后继续活着的灵),不就成了一座被焚毁的城市,其废墟则构成外在人吗?或像被毛虫和蝗虫毁坏的田野或平原?这种人在天使看来,就像在怀里暖毒蛇,并用自己的衣服包住它,以防有人看见;或像有人如同与豺狼共眠的绵羊那样沉睡;或像有人躺在用蜘蛛网编织的漂亮毯子下面。死后,当所有人皆照其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在天堂被分配地方,或照其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地狱被分配地方时,生命不就成了血气的生命,就是鱼或蟹所享有的那类生命了吗?
(七)主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为一
L29.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教会教义是这样: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它们是关于主里面神性与人性合一的基本教导。在适当章节我们将解释该信经关于主的进一步论述。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根据基督教会的信仰,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人,并且祂里面的神性取得人性(注:人性与人身意思相同)。
由此可知,神性不可能与人性分离,人性也不可能与神性分离,因为这就像是将灵魂与身体分离。事实就是如此,凡阅读前面(9, 21节)从两部福音书(即路加福音1:26-35; 马太福音1:18-25)所引用关于主降生的经文之人,都必须承认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耶稣是从耶和华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因此,神性在祂里面,是祂的灵魂。由于祂的灵魂是父的神性本身,故可知,祂的身体,或人身,也必须变成神性;因为这一个为神性的地方,那一个也必须为神性。父与子必须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因此,凡子所有的,都是父的,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正如主自己在祂的圣言中所教导的那样。
我们将按以下顺序解释,这种合一是如何实现的:
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
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
⑶祂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使人身变成神性。
⑷祂通过允许加在自己身上的试探使人身变成神性。
⑸祂里面的神性和人身的完全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的试探实现。
⑹祂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
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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