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2.理性思考一下,请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继续存在,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子。这种信仰教导说,人们只有通过十字架受难才能被救赎;那些被赋予主功德的人,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它还教导说,这种信仰(尽管人完全不知道它是否在自己里面)会赦罪并重生,而在信仰的行为中,就是当它正在被赐予并进入人时,他的合作会玷污或破坏它,同时剥夺他的救赎,因为他由此会把自己的功德与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我再说一遍,理性思考一下,请告诉我,这是否会导致整部圣言被弃绝,而圣言的主要教导是,重生是通过属灵地洗去邪恶和行使仁爱而实现的。那么,作为改造起点的十诫,就跟小商店里卖的用来包香料的纸一样,有什么用呢?宗教不就成了一种哀叹,哀叹自己是个罪人,祈求父神因祂儿子的受难而施怜悯,从而只是嘴唇和肺部的事,不是发自内心的行为的事了吗?救赎不就成了教皇的赦罪,或只不过是一个修道士为了整个会众而自我鞭笞,如有时所做的那样吗?
如果唯独信仰使人重生,悔改和仁爱什么都做不了,那么内在人(即死后活着的人的灵),不就像一座被烧毁的城市,它的废墟形成外在人,或不就像被毛虫和蝗虫荒废的田地或平原吗?一个相信唯信的人在天使看来,就像一个把蛇搂在怀里,试图藏在衣服底下的人,或像一个像羔羊一样与狼共眠的人,或像一个穿着用蜘蛛网编织的睡衣、躺在漂亮的被子下面睡觉的人。死后,当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重生的不同程度来安排,地狱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来安排时,对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来说,生命不就是肉体的生命,因而不就像鱼或螃蟹的生命吗?
442.必须清楚理解的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可参看TCR 362-363节);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7节)。由此可知,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并且仁爱和信仰一起怎样,作为或行为就怎样,或说作为或行为的性质取决于信仰和仁爱一起的性质。如果人的信仰是,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那么人就是这良善的工具因,主是主因,这两个原因在人看来似乎是一个,但主因却是工具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一个人相信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这信仰在人里面被完善到何等程度,关于功德的幻想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移除。在这种状态下,人完全进入仁爱的行使中,或说进行无数仁爱的行为,而不害怕功德的入侵,或说没有对功德的焦虑,最终进入仁爱的属灵快乐中,然后开始避免或厌恶功德的观念,视之为对他的生命有害的东西。对那些通过在所从事的职责、业务或工作中公义而忠实地行事,并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之有任何来往的人而充满仁爱的人(参看TCR 422-424节)来说,功德的感觉很容易被主洗去或移除。然而,功德的感觉很难从那些认为仁爱是通过给予救济和帮助有需要的人来获得的人身上移除;因为当他们做这些事时,他们在自己的心智中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是暗中地或不那么容易注意到地,并索取功德,或把功德拉到自己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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