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2.理性思考一下,然后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持续下去,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因为这个信仰声称,救赎唯独经由十字架受难而来,那些被恩赐主的功德之人,不受制于律法的谴责;它还声称,这信(人对这信如此无知,以至于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它)会赦免他的罪并使他重生,如果当这信被赐下并进入人里面时,人真的配合了它的行动,那么他就毁了这信,把他的救恩连同这信一同丢掉,因为他将自己的功德和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理性想一想,我会说,请告诉我这是否意味着弃绝整本圣言,因为整本圣言主要教导的是,重生是通过从罪中的属灵洗礼和践行仁爱来进行的。那么,十诫,就是改造的起点成什么了?它比小商店里所售卖并揉成一团用来包香料的纸能好到哪里去?宗教信仰不就沦为一声哀叹,哀叹是个罪人,并向父神祈求因其子的受难而施怜悯,因而沦为仅仅出自肺的口头祷告,而没有发自内心的任何行为吗?
救赎除了成为教皇的纵容,或像鞭笞一个修道士以代表整个团体的惯例外,还会是什么?如果唯独信使人重生,悔改与仁爱不顶用,那么他的内在人(即死后继续活着的灵),不就成了一座被焚毁的城市,其废墟则构成外在人吗?或像被毛虫和蝗虫毁坏的田野或平原?这种人在天使看来,就像在怀里暖毒蛇,并用自己的衣服包住它,以防有人看见;或像有人如同与豺狼共眠的绵羊那样沉睡;或像有人躺在用蜘蛛网编织的漂亮毯子下面。死后,当所有人皆照其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在天堂被分配地方,或照其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地狱被分配地方时,生命不就成了血气的生命,就是鱼或蟹所享有的那类生命了吗?
199.当人的外在情感的快乐与某种身体感觉的快乐行如一体时,人实际上能反思这种快乐。然而,他不会反思这一事实:这快乐来自他思维中的情感的快乐。例如,当通奸者看见一个淫妇时,他两眼会充满淫欲之火,他出于这种欲火而感觉到身体上的快乐,仍感觉不到其思维里的情感或欲望的快乐,只感觉到与身体有关的一种强烈欲望。森林里的强盗在看见旅行者时,海上的海盗在发现船只时,以及类似情形,也是如此。显然,这些快乐主宰了人的思维,没有它们,思维不存在。然而,他认为只有思维是真实的。而事实上,思维无非是被他的生命之爱组合成形式的情感,好叫情感显现在光中。因为一切情感都在热中,一切思维都在光中。
此处谈论的是思维的外在情感,这些情感出现在身体感觉中,很少出现在心智的思维中。思维的内在情感产生外在情感,但它从来不在人面前显现。人对这些情感的了解,不比睡在马车里的人对路途的了解,或人对地球公转的感觉多。鉴于人对发生在其心智内层的事件一无所知,而这些事件如此无限,以至于不可数算;然而,进入他的意识思维的极少数外在事件是从内层产生的,内层唯独由主通过祂的圣治掌管,人只在这少数外在事件上与主合作,那么谁能说他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呢?你若真的看见一个思维观念被完全打开,就会看见令人震惊的奇妙事物,数量多到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人的心智内层里面有如此多的事物,以致它们无法数算,这一点从身体的无限多个组成部分清楚看出来;它们无一进入人的视觉或意识。人所意识到的一切,仅仅是极其简单的一个活动;然而,这个活动却需要数千条运动或肌肉纤维,数千条神经纤维,数千条血管,数千种肺部成分(它们必须在每个动作中合作),脑部和脊髓中的数千种成分,构成人类心智的属灵人中的更多成分(所有这些成分都是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感知和思维的形式)的一致同意。安排内层的灵魂,不也安排源于它们的活动吗?人的灵魂无非是他的意愿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之爱。这爱的性质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而他的性质取决于他管理其外在的方式,他与主在这些外在中合作。因此,如果人将一切归于自己和自然界,那么对自己的爱就会成为灵魂;但如果他将一切归于主,那么对主的爱就会成为灵魂;这爱是属天堂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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