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2.理性思考一下,然后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持续下去,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因为这个信仰声称,救赎唯独经由十字架受难而来,那些被恩赐主的功德之人,不受制于律法的谴责;它还声称,这信(人对这信如此无知,以至于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它)会赦免他的罪并使他重生,如果当这信被赐下并进入人里面时,人真的配合了它的行动,那么他就毁了这信,把他的救恩连同这信一同丢掉,因为他将自己的功德和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理性想一想,我会说,请告诉我这是否意味着弃绝整本圣言,因为整本圣言主要教导的是,重生是通过从罪中的属灵洗礼和践行仁爱来进行的。那么,十诫,就是改造的起点成什么了?它比小商店里所售卖并揉成一团用来包香料的纸能好到哪里去?宗教信仰不就沦为一声哀叹,哀叹是个罪人,并向父神祈求因其子的受难而施怜悯,因而沦为仅仅出自肺的口头祷告,而没有发自内心的任何行为吗?
救赎除了成为教皇的纵容,或像鞭笞一个修道士以代表整个团体的惯例外,还会是什么?如果唯独信使人重生,悔改与仁爱不顶用,那么他的内在人(即死后继续活着的灵),不就成了一座被焚毁的城市,其废墟则构成外在人吗?或像被毛虫和蝗虫毁坏的田野或平原?这种人在天使看来,就像在怀里暖毒蛇,并用自己的衣服包住它,以防有人看见;或像有人如同与豺狼共眠的绵羊那样沉睡;或像有人躺在用蜘蛛网编织的漂亮毯子下面。死后,当所有人皆照其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在天堂被分配地方,或照其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而地狱被分配地方时,生命不就成了血气的生命,就是鱼或蟹所享有的那类生命了吗?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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