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1

581.我在救赎那一

581.我在救赎那一章已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完全是两回事,决不能混淆;主通过这二者为自己取得重生和拯救人类的权能。当今教会所接受的信仰,即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本身,已经催生出一系列有关神、仁与信,以及其它如同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那样依赖这三者的一切事的可怕虚假。例如,有关神的信仰是,祂决定诅咒人类,但又甘愿通过将这诅咒强加到圣子身上,或由圣子担当它而唤回怜悯;并且只有那些通过预见或预定而被恩赐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一谬论又孵化出他们的这一信条:那些被恩赐信的人会瞬间重生,无需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甚至声称,他们由此免除了律法的谴责,不再受制于律法,而是在恩典之下,罔顾这一事实:主说,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19; 路加福音16:17);祂吩咐自己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的意思是,他们能重生,因而得救。若主不施行救赎,即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夺去地狱的力量,若祂没有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变成神性,那么这一切是不可能发生的。

诠释启示录 #382

382.“骑在马上的

382.“骑在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从前面所说和所证明的(AE 373节)清楚可知。经上说“他的名字叫作死”并非表示圣言本身是死亡,只是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面前看似死亡,因为这些人在圣言中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任何真理和良善,因而感知不到任何属灵生命。因此,照着那些具有这种品质之人的表象和感知,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因为圣言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显现为生命,向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显现为死亡。主自己,即圣言,也一样,祂也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显为一团火,以及充满生机和再创造的光,而向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则显为一团吞灭的火和幽暗(参看《属天的奥秘》,934e, 1861e, 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看来,主发怒,惩罚、谴责人,把他投入地狱;而事实上,祂从不发怒,从不惩罚或谴责人,或把他投入地狱,而是只要人努力,就拯救他;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这同样适用于这段经文,在那里,经上说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其余的解释,可参看前面引用的段落(AE 3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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