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1

581.我在救赎那一

581.我在救赎那一章已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完全是两回事,决不能混淆;主通过这二者为自己取得重生和拯救人类的权能。当今教会所接受的信仰,即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本身,已经催生出一系列有关神、仁与信,以及其它如同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那样依赖这三者的一切事的可怕虚假。例如,有关神的信仰是,祂决定诅咒人类,但又甘愿通过将这诅咒强加到圣子身上,或由圣子担当它而唤回怜悯;并且只有那些通过预见或预定而被恩赐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一谬论又孵化出他们的这一信条:那些被恩赐信的人会瞬间重生,无需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甚至声称,他们由此免除了律法的谴责,不再受制于律法,而是在恩典之下,罔顾这一事实:主说,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19; 路加福音16:17);祂吩咐自己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的意思是,他们能重生,因而得救。若主不施行救赎,即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夺去地狱的力量,若祂没有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变成神性,那么这一切是不可能发生的。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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