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1.我在救赎那一章已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完全是两回事,决不能混淆;主通过这二者为自己取得重生和拯救人类的权能。当今教会所接受的信仰,即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本身,已经催生出一系列有关神、仁与信,以及其它如同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那样依赖这三者的一切事的可怕虚假。例如,有关神的信仰是,祂决定诅咒人类,但又甘愿通过将这诅咒强加到圣子身上,或由圣子担当它而唤回怜悯;并且只有那些通过预见或预定而被恩赐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一谬论又孵化出他们的这一信条:那些被恩赐信的人会瞬间重生,无需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甚至声称,他们由此免除了律法的谴责,不再受制于律法,而是在恩典之下,罔顾这一事实:主说,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19; 路加福音16:17);祂吩咐自己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的意思是,他们能重生,因而得救。若主不施行救赎,即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夺去地狱的力量,若祂没有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变成神性,那么这一切是不可能发生的。
616.如果可以,请告诉我,对于重生的盲目愚蠢,还有比盛行在那些确认当今之信的人当中的更甚的吗?也就是说,信被注入人内,而他却像一块木头或石头,并且当这信被注入时,随之而来就是称义,也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此外的其它恩赐;而且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牢固确立这一信条,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因为他们声称人在其中完全无能为力。这就像是唯独神这一方在运作,而人那一方没有被赋予权能去运作,进而与神结合。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是手脚被捆住的人,像被称为苦役犯的船上囚犯吗?和这些人一样,人若挣脱手铐脚镣,就会被处死或判为死刑,也就是说,他若运用自由意志向邻行善,为了得救而凭自己信靠神,就会是这样。若人真的确认这种观点,然而又虔诚渴望天堂,那么他不就像是一个幽灵,站在那里思索,那信及其恩赐究竟有没有注入他;或若没有,它还会不会注入,因而思索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究竟有没有为他说情,或是不是圣灵在其它地方忙碌以至于来不及顾上他?最后,由于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他可能会离去,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就在我生活的道德行为中,我已经拥有,并如从前那样仍旧持有这种道德行为;因此,恩典在我里面是神圣的,而在那些没有获得那信的人里面是亵渎的。所以,为了这份圣洁能存留在我的道德行为中,今后我必小心谨慎,不去实践我自己的仁或信”,等等。凡认为脱离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能实现重生的人,都会变成这样一个幽灵,或若你愿意,变成这样一个盐雕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