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1.关于救赎的那一章已经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决不能混淆(TCR 126-133节);主通过这两件事赋予自己重生和拯救人类的能力。当今教会的普遍信仰,即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已经导致了大量关于神、信仰和仁爱,以及像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一样链接到这三者上的其它一切教导的可怕虚假。例如,关于神,祂决定了对人类的诅咒或定罪,愿意通过将这诅咒或定罪强加到儿子身上,或儿子把它担在自己身上而被带回到怜悯之中;只有那些通过预知或预定而拥有赋予自己的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种谬误又孵化出另一种谬误,即:那些被赋予这信仰的人同时在没有他们那一方的任何合作的情况下立刻重生了;事实上,他们由此被免除了律法的定罪,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尽管主如此说:
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 19; 路加福音16:17)
祂也吩咐祂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是指他们能重生,从而得救;除非主施行救赎,也就是说,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剥夺地狱的力量,除非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即他们不能得救。
105.主之所以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是因为实现合一的其它方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只有这个方法符合神序,而神序是不可改变的。神序要求人应安排自己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容器和住所,使神可以进入并住在其中,如同住在自己圣殿中。人必须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但又必须承认这是出于神。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同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同在而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每个人都要照着这个秩序发展,并且必须照着它发展,才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才能使祂的属世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并将祂所做和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这也是为何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即与神结合的状态,就到来了;在这种状态下,人仍像以前一样行事,但现在却从神行事;他现在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将他所意愿和所做的的一切良善,并他所思考和所说的一切真理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从而内在于他的一切行为和话语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简言之,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成为属灵的一样。
关于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将充分说明,每个人若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都要经历两种状态,他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世界进入天堂。此处只需注意,在被称为改造状态的第一种状态下,人完全有自由照着他理解力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即重生状态下,他同样有这种自由;但这时他出于来自主的一种新爱和新聪明而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理解力发挥主导作用,意愿发挥次要作用;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发挥主导作用,理解力发挥次要作用;但理解力仍出于意愿行动,而不是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良善和真理、仁爱和信仰,并内在人和外在人的结合,以同样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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