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9

579.为理解这一点

579.为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先说说救赎的问题。主降世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将地狱从天使和世人那里移除,二是荣耀祂的人身。因为主来之前,地狱已发展到要侵扰天堂天使的地步了,并且还插在天堂与尘世之间,阻断主与世人的联系,以致神性真理与良善无法从主传到世人那里。结果,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到整个人类,天堂天使也无法完好无损地长久存在。
所以主才降世,将地狱挪得远远的,从而除去这诅咒的威胁。主将地狱挪得远远的,并把它置于掌控之下,从而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以便今后祂能与世人同在,挽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继而重生并拯救他们,因为那些重生的人都得救了。这就是“所有人都已被救赎,故每个人都能照自己的状态重生”这句话的意思,并且因为重生与得救是一回事,所以人人都能得救。因此,教会的这一教导,即:主若不到来,没有人能得救,要这样去理解,主若不到来,没有人能重生。
至于主降世的另一个目的,即荣耀祂的人身,这是因为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永远的救世主、重生者和救主。千万不要以为仅凭在世上执行一次救赎,从今以后所有人就都得救了,而是要相信,主始终如一地救赎那些信靠祂、遵行祂所说的话之人。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救赎那一章。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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