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8

578.也可打个比方

578.也可打个比方来说明,人若不与主合作,将是何情形。当他发觉或感知到从天堂或教会而来任何属灵流注时,就好像有某种敌对或不和谐的东西进入一样,诸如臭味钻入鼻孔,不和谐之音进入耳朵,可怕的景象映入眼帘,怪味沾到舌头上。如果仁爱的快乐或信仰的愉悦,真的流入那些以恶与假为乐之人的心智属灵组织结构,如果这种快乐和愉悦被强加给他们,他们就会陷入痛苦和折磨,最终陷入昏厥。因为这种组织结构由一系列连续不断的螺旋构成;对这种人来说,它会把自己卷成一圈圈的,像蚁丘上的蛇一样扭动、翻滚。我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可以担保,这是千真万确的。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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