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7.由上述内容也可推知,主不断存在于重生人的行动中,因为祂不断存在于拯救他的行动中,若不重生,没有人能得救,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6)
因此,重生是得救的手段,而仁与信是重生的手段。认为重生随着当今教会之信而来,无需人的合作,简直是虚空的虚空。
此处所说的行动与合作可见于活动与运动状态中的一切事物。心脏及其各动脉的行动或作用与合作就是这样;心脏作用,各动脉通过其鞘或包裹物合作,从而产生循环。肺也一样。空气通过大气压来作用,先是肋骨与肺合作,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由此身体所有膜里面就有了呼吸。于是脑膜、胸膜、腹膜、隔膜,以及包裹内脏并进入其成分中的其它部分作用和被作用,从而进行合作;因为它们富有弹性;这就是它们存在并持续存在的方式。一切纤维、神经、肌肉,甚至软骨都一样;众所周知,这些东西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或作用与合作。
一切感官也有这样的合作;因为感觉器官,如运动器官,由纤维、膜和肌肉构成。不过,要描述它们各自如何协作,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们都知道,光作用于眼睛,声音作用于耳朵,气味作用于鼻子,滋味作用于舌头,各器官也对这些东西作出反应,由此产生感觉。由此谁不明白,若非存在这类作用,以及与大脑属灵组织结构中所流入生命的合作,意愿与思维就无法存在?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该组织结构,并且由于这种合作,人才对他所思考的拥有一种觉知,同样对那里所判断、决定并付诸行动的一切有一种觉知。如果生命真的只是作用,而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那么他和一块木头,或牧师在其中讲道的神殿一样不能思考。诚然,神殿由于门声的回响拥有一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可以说出于回声,而非出于话语。人若在仁与信方面不与主合作,也必如此。
986.“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表示他们不愿转向遵行主诫命的生活。这从“悔改”和“将荣耀归给主”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转离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在此是指在最后的审判,以及定罪和惩罚临到他们之前;“将荣耀归给主”是指照主的诫命生活(对此,可参看AE 874节)。
(关于第六诫续)
一个人在自然界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转变为灵界相对应的快乐,对婚姻的爱之快乐和对通奸的爱之快乐也是如此。对婚姻的爱在灵界由童女来代表,这个童女如此美丽,以至于激起观者的生命快乐;而对通奸的爱在灵界由一个老妇人来代表,这老妇人如此畸形、可怕,以至于激起观者在一切生命快乐上的冷淡和麻木或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天堂,天使的美丽取决于他们的婚姻之爱的品质;在地狱,灵人的丑陋可怕则取决于他们的通奸之爱的品质。总之,天堂天使照其婚姻之爱而在脸、身体动作和言语上拥有生命;而地狱灵照其通奸之爱而在脸上拥有死亡。在灵界,婚姻之爱的快乐从感觉上由各种水果和鲜花发出的香味来代表;而通奸之爱的快乐在那里从感觉上由各种排泄物和腐烂物发出的臭味来代表。此外,通奸之爱的快乐也实际转化为这类东西,因为属于通奸的一切,或说通奸的一切快乐都是属灵的污秽。这就是为何地狱里的妓院会散发出令人呕吐的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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