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新生或新造唯独由主通过仁爱和信仰这两种方法,在人的合作下实现
576.关于仁爱和信仰那一章已经说明,重生是由主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尤其参看这一点: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这两者,即仁爱和信仰,被称为方法,是因为它们将人与主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仁爱成为仁爱,使信仰成为信仰。这种结合是无法实现的,除非人参与自己的重生;这就是为何说在人的合作下。前面的章节好几次论述了人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天生无法摆脱这种感觉:他只靠自己的能力来完成这一过程,所以这里将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在一切动作,因而在一切行动中都有一个主动元素和一个被动元素;也就是说,主动元素行动,被动元素从主动元素那里行动,或说作为回应而行动;因此,这两种元素产生一个单一的动作,或说这两者结合构成一个单一的动作,比较像磨粉机由轮子驱动,马车由马拉动,也比较像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一般来说,像工具因由主因驱动。每个人都知道,这两者一起产生了一个动作。至于仁爱和信仰,主行动,人从主那里行动,或作为回应而行动,因为主的主动在人的被动里面,或说主的活动促使人类回应;因此,正确行动的能力来自主,从中行动的意愿似乎是人自己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由此能与主一起行动,从而与主结合;但他也可以利用神性领域之外的地狱能力,即一种外来能力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是指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的人的行动。但为了让读者对这个主题有更清楚的观念或感知,它将通过下面(TCR 578节)的对比来说明。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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