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71.唯独主会将永生的福分赐给那些属于并将属于祂教会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对以弗所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主对士每拿教会说,我要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0-11)
又:
主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启示录2:17)
又:
主对推雅推喇教会说,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启示录2:26, 28)
又:
主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新耶路撒冷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
又:
主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新教会唯独承认主。正因如此,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启示录19:7, 9; 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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