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新生或新造唯独由主通过仁爱和信仰这两种方法,在人的合作下实现
576.关于仁爱和信仰那一章已经说明,重生是由主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尤其参看这一点: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这两者,即仁爱和信仰,被称为方法,是因为它们将人与主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仁爱成为仁爱,使信仰成为信仰。这种结合是无法实现的,除非人参与自己的重生;这就是为何说在人的合作下。前面的章节好几次论述了人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天生无法摆脱这种感觉:他只靠自己的能力来完成这一过程,所以这里将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在一切动作,因而在一切行动中都有一个主动元素和一个被动元素;也就是说,主动元素行动,被动元素从主动元素那里行动,或说作为回应而行动;因此,这两种元素产生一个单一的动作,或说这两者结合构成一个单一的动作,比较像磨粉机由轮子驱动,马车由马拉动,也比较像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一般来说,像工具因由主因驱动。每个人都知道,这两者一起产生了一个动作。至于仁爱和信仰,主行动,人从主那里行动,或作为回应而行动,因为主的主动在人的被动里面,或说主的活动促使人类回应;因此,正确行动的能力来自主,从中行动的意愿似乎是人自己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由此能与主一起行动,从而与主结合;但他也可以利用神性领域之外的地狱能力,即一种外来能力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是指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的人的行动。但为了让读者对这个主题有更清楚的观念或感知,它将通过下面(TCR 578节)的对比来说明。
151.相信主不仅仅是承认祂,还要遵行祂的诫命;因为仅仅承认祂只需要理解力部分的某种思维;但遵行祂的诫命还需要意愿部分的承认。人的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思考是理解力的功能,或属于理解力,行动是意愿的功能,或属于意愿。因此,当人的承认只来自理解力的思维时,他只用其心智的一半来靠近主;但当他遵行祂的诫命时,他用其整个心智来靠近祂,这就是相信。而另一方面,人能分裂自己的心,并强迫它的浅层部分或表面高飞,而他的肉体却下沉;因此,他像鹰一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飞翔。然而,这个人自己却不追随自己向上的目光,而是追随肉体的快乐;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在地狱里;因此,他往地狱那里飞;当他在那里向他肉感的快乐献祭,向魔鬼浇祭奠的新酒时,他脸上带着欢乐,眼睛里闪着火花,因此,他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那些承认主,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样的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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