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第2章 主的圣治以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为目的
27.我在别处解释了: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为天使的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来自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后来从天堂被逐出的任何魔鬼。相反,天堂和地狱都来自人类,天堂是由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和随之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组成的,地狱是由那些处于对邪恶的爱和随之对虚假的理解之人组成的。我通过与天使和灵人长时间地持续交流已经确切得知这一点,你可以参考《天堂与地狱》(311-316节)、《最后的审判》(14-27节)和《最后的审判续》(全文)。
由于天堂来自人类,就是永远与主同住,所以可知,这必是主创造的目的。此外,这是创造的目的,故也是主的圣治的目的。主创造宇宙不是为了祂自己,而是为了那些将与祂同在天堂的人。属灵之爱凭其固有的性质而想要与他人分享它所拥有的,并且尽可能地如此行,如此它就在其存在、平安和幸福之中了。属灵之爱从主的无限神性之爱中获得这种性质。由此可知,神性之爱,因而圣治,以一个由那些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为目的;主能将爱和智慧的一切幸福和喜乐赐予他们,并从祂自己在他们里面的存在而赐予这些福分。主情不自禁地这样做,因为自创造时,主的形像和样式就在人们里面;在他们里面的形像是智慧,在他们里面的样式是爱。此外,在他们里面的主就是那与智慧结合的爱和与爱结合的智慧,或也可说,是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然而,人们并不知道天堂在总体上,或许多人里面是什么样,在细节上,或个体里面又是什么样;也不知道天堂在灵界是什么样,在自然界又是什么样。然而,知道这一切是很重要的,因为天堂是圣治的目的。因此,我想按下列顺序阐述这个主题:
⑴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
⑵自创造时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能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⑶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有智慧。
⑷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幸福。
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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