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5

575.以赛亚书以对

575.以赛亚书以对比和比喻进一步描述了未重生之人的性质:
鹈鹕、箭猪却要得为业;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间,祂必将空虚的准绳、混沌的线铊拉在其上。荆棘要长在她的祭坛上,她的堡垒中必长蒺藜和刺草,她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居所。走兽要和豺狼相遇,色狼要与伴偶对叫,夜间的怪物必在那里栖身。箭蛇要在那里做窝、下蛋,聚子在其影下,鹞鹰各与伴偶聚集在那里。(以赛亚书34:11-15)

诠释启示录 #838

838.“都在右手上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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