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5

575.以赛亚书以对

575.以赛亚书以对比和比喻进一步描述了未重生之人的性质:
鹈鹕、箭猪却要得为业;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间,祂必将空虚的准绳、混沌的线铊拉在其上。荆棘要长在她的祭坛上,她的堡垒中必长蒺藜和刺草,她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居所。走兽要和豺狼相遇,色狼要与伴偶对叫,夜间的怪物必在那里栖身。箭蛇要在那里做窝、下蛋,聚子在其影下,鹞鹰各与伴偶聚集在那里。(以赛亚书34:11-15)

诠释启示录 #591

591.“(不悔改)

591.“(不悔改)偷窃”表示不远离除去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除去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这从“偷窃”和“盗窃”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窃”和“盗窃”是指从任何人那里除去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可用作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参看AE 193节)。“偷窃”和“盗窃”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小偷所拿走的“财富”、“衣服”和“器具”,以及其它东西,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此,属灵的偷窃,或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后者,如同属世的偷窃,或属世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前者。偷窃表示这一点,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主题是其他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属灵生命因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而灭绝了,属灵生命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这两者,即前者和后者,由“凶杀、魔法、淫乱、偷窃”来表示,这一点早已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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