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5

575.以赛亚书用以

575.以赛亚书用以下对比和比喻进一步描述了尚未重生之人的性质或品质:

鹈鹕和箭猪却要得地,猫头鹰和乌鸦要住在其中;祂必将空虚的准绳、毁灭或荒凉的线铊拉在其上。荆棘要长在她的祭坛上,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她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猛兽(tziim,沙漠的野兽)要与豺(ijim,海岛的野兽)相遇,萨梯要与同伴对叫;夜间的怪物,或莉莉丝(the lilith,音译,或译尖叫猫头鹰)要在那里栖息。黑鸟(the merula,大猫头鹰)要在那里做窝、下蛋,在她的影下孵化;鹞鹰或秃鹫各与伴偶聚集在那里。(以赛亚书34:11-15)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父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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