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5.以赛亚书用以下对比和比喻进一步描述了尚未重生之人的性质或品质:
鹈鹕和箭猪却要得地,猫头鹰和乌鸦要住在其中;祂必将空虚的准绳、毁灭或荒凉的线铊拉在其上。荆棘要长在她的祭坛上,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她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猛兽(tziim,沙漠的野兽)要与豺(ijim,海岛的野兽)相遇,萨梯要与同伴对叫;夜间的怪物,或莉莉丝(the lilith,音译,或译尖叫猫头鹰)要在那里栖息。黑鸟(the merula,大猫头鹰)要在那里做窝、下蛋,在她的影下孵化;鹞鹰或秃鹫各与伴偶聚集在那里。(以赛亚书34:11-15)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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