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4.一切理性清楚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来就秉承了父母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居于他的属世人,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完全相反。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驯化、制伏和颠倒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如果人相信他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善与恶的存在和彼此的对立,并且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以及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那么谁不能明白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的本性与动物的毫无二致。就其意愿而言,他同样未被驯化。但就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至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而且还能节制它们。因此,人能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思维言谈,这是动物无法做到的。
人生来是何模样,若不重生又会是什么样,这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美洲豹、野猪、蝎子、蜘蛛、毒蛇、鳄鱼,诸如此类。所以,人若不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除了成为地狱群魔中的一员外,还会是什么呢?在这种状态下,若没有法律的约束,人类岂不因天生的残暴而彼此冲撞、互相残杀、互相掠夺,甚至连一片衣服也不留吗?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淫荡者,或四足蜥蜴呢?若不重生,这两类人都会变成类人猿。这就是外在道德的后果,是为掩盖人的内在而吸取的额外教训。
注:萨梯,古典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神,好色之徒。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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