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由于被造或新造也表示重生,所以这个词适用于重生,可以说新造的人。这就是圣言中“被创造(或被造、受造)”的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中间重新有坚定的灵。(诗篇51:10)
又:
你张手,它们就充满美物;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被创造。(诗篇104:28, 30)
又: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诗篇102:18)
以赛亚书:
看哪,我创造耶路撒冷为欢欣。(以赛亚书65:18)
又:
雅各啊,那创造你的,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救赎了你。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以赛亚书43:1, 7)
又:
好叫他们看见、知道、思想、明白,是以色列的圣者创造了它。(以赛亚书41:20)
还有其它经文,以及一些主被称为创造者、形成者和制作者的经文。这清楚表明主对祂的门徒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你们到全世界去,传福音给一切受造物。(马可福音16:15)
“受造物”是指所有能重生的人(在启示录3:14; 哥林多后书5:16, 17也是如此)。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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