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再生”就是重新受造,之所以在此采用这种说法,是因为“受造”表示“重生”。这就是圣言中“受造”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中间重新有坚定的灵。(诗篇51:10)
你张手,它们饱得美食。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诗篇104:28, 30)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02:18)
看哪,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以赛亚书65:18)
雅各啊,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现在如此说,我救赎了你。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以赛亚书43:1, 7)
好叫他们看见、知道、思想、明白,以色列的圣者创造了它。(以赛亚书41:20等)
在此,主也被称为创造者,造作者和作成者。这清楚表明主对其门徒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你们到全世界去,向一切受造物传福音。(马可福音16:15)
“受造物”表所有能够重生的人(在启示录3:14; 哥林多后书5:16, 17也一样)。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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