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2

572.人若不重生,

572.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是主在约翰福音里的教导,经文如下: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又,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3:3, 5, 6)
“神的国”表天堂和教会,因为教会是神在地上的国。其它经文提到的“神的国”也是这个意思(如在马太11:11; 12:25; 21:43;路加4:43;6:20;8:1,10;9:11,60,62;17:21等等)。“从水和圣灵生的”表从信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生的。“水”表真理 (参看《揭秘启示录》 50, 614, 615, 685, 932节)。“灵”表照神性真理生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6:63)中的话明显可知。“实实在在”或“阿们阿们”,表这就是真理。主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及这个词,是因为祂就是真理本身。祂自己也被称为“阿们”(启示录3:14)。在圣言中,那些已重生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重生被描述为“新心和新灵”。

诠释启示录 #1015

1015.“并有大地

1015.“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从“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改变(参看AE 400, 499节);因为“地”表示教会,地震表示状态的改变;它被称为大,是为了表示状态完全改变了。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也就是杀人的渴望,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而这两种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很明显,仇恨因如此对立而构成与他同在的地狱。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正是仇恨。因此,地狱照着仇恨的质和量而看起来像是在暗红色的火中,照着出于仇恨的报复的质和量而在具有昏暗火焰的火中。由于仇恨和爱彼此截然对立,仇恨因此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就像爱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一样,所以主如此教导说:

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向他示好;恐怕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把你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等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他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处于仇恨的人死后的状态,因为他在世时仇恨他的弟兄。“监里”(即监狱)是指地狱,“还清最后一分钱”表示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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