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0

570.记事四:

570.记事四:
我曾与一个新灵交谈过,他在世时就常常默想天堂与地狱。新灵是指那些新近死亡的人,他们被称为灵,是因为他们此时是属灵人。这个灵人一进入灵界,还是按以前的方式思索天堂和地狱;思想天堂时,似乎很高兴,思想地狱时,就很悲伤。一发觉自己在灵界,他就问天堂和地狱在哪里,是什么样,各自性质如何。他们回答说:“天堂在你头上,地狱在你脚下。因为你现在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至于它们是什么样,各自性质如何,我们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述。”然后,由于他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就跪下恳切向神祷告,好叫他得到指教。看哪,一位天使出现在他右手边,扶他起来,说:“你祈求得到有关天堂和地狱的教导,请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会知道。”说完这话,这位天使消失了。
然后,这个新灵自言自语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知道何为天堂与地狱,还有它们的性质’。”他立刻离开那地方,四处徘徊,询问他所遇见的人:“请尽量告诉我,什么是快乐?”一些人说:“这是什么问题?谁不知道什么是快乐?它不就是欢喜、高兴吗?快乐就是快乐,都差不多,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有的说:“快乐就是心灵的欢笑。因为当心灵欢笑时,表情就愉悦,言谈就诙谐,举止就活泼,整个人兴高采烈。”还有人说:“快乐无非是盛宴,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一醉方休,然后畅所欲言,特别是开维纳斯和丘比特那样的玩笑(即男女之事)。”
听到这些话,这个新灵很气愤,自语说:“这些回答粗野庸俗,不是出于有教养的人。这样的快乐既非天堂也非地狱。但愿我能遇见一些智慧人。”他离开这些人,打听智慧人在哪里,然后一个天使灵看见他,对他说:“我发觉你强烈渴望知道整个天堂和整个地狱什么样。这是令人快乐的事,所以我会带你到一座山冈,那里每天有集会,会众有寻找结果的,有探究原因的,有追溯目的的。寻找结果的人在那里被称为知识灵,抽象地说,就是知识;探究原因的人被称为聪明灵,抽象地说,就是聪明;追溯目的的被称为智慧灵,抽象地说,就是智慧。在这些人的正上方,就是天堂,那里的天使从目的看原因,从原因看结果,这三群人就从这些天使那里获得启示。”
于是,天使灵牵着新灵的手,带他来到山顶上,追溯目的、被称为智慧的人正在聚会。新灵对他们说:“请原谅我上到你们这里来,因为我从小就思索天堂与地狱。我刚到灵界,所遇见的人告诉我说,这里的天堂在我头上,地狱在我脚下,但他们没有告诉我天堂与地狱各自什么样,其性质如何,不停地思考使我感到很烦闷,于是,我向神祷告,然后一位天使来到我跟前,说‘去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会知道。’我问过,但至今没有答案。所以你们若愿意,求你们指教我何为快乐。”
对此,智慧回答说:“对天堂和地狱的所有人来说,快乐就是生命的全部。对于天堂的人,它是善与真的快乐,但对于地狱的人,它是恶与假的快乐,因为一切快乐皆属于爱,爱就是人之生命的存在(本质)。所以,既然一个人的性质取决于其爱的性质,因此也取决于其快乐的性质。爱的活动就是制造了快乐的感觉。在天堂,爱的活动伴随着智慧;在地狱,爱的活动则伴随着癫狂。但无论哪种情况,这活动都会在它所作用的主体里面产生快乐。不过,天堂和地狱的快乐截然相反;天堂的快乐在于对良善的热爱,以及随之行善的快乐;而地狱的快乐则在于对邪恶的热爱,以及随之作恶的快乐。因此,你若知道什么是快乐,就会知道什么是天堂和地狱,以及它们的性质。
“但要进一步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要通过那些探究原因,被称为聪明的人。他们在你右手边。”于是,他便离开,来到下一个集会,说明来由后,就请求他们教导他何为快乐。他们乐于回答这个问题,说:“没错,人若知道何为快乐,就知道何为天堂和地狱及其性质。使人成为人的是意愿,若非感觉到快乐,意愿就动也不动。因为就其自身而言,意愿无非是某种爱的情感,因而是某种快乐。正是某种快乐,因而某种满足激发意愿行动。由于正是意愿使得认知去思考,所以若没有从意愿所流入的快乐,就不可能有一顶点思维。其原因在于,因为主通过来自祂自己的流注激活天使、灵人和世人里面灵魂的一切事物和心智的一切事物。这种活动通过爱与智慧的流注进行,该流注就是作为一切快乐源头的活动本身。就其起源而言,这就是所谓的极乐、幸福和喜悦;就其衍生而言,是快乐,愉悦和高兴;从普遍意义上说,是良善。但地狱灵将自己里面的一切事物都颠倒了,因而将良善变为邪恶,真理变为虚假,不过快乐依旧不间断。因为若没有持久的快乐,他们就不会有意愿、感觉,因而不会有生命。这清楚表明何为地狱的快乐,及其性质和源头,以及何为天堂的快乐,及其性质和源头。”
听完这一切,他被带到第三个集会,那些寻找结果,被称为知识的人就在这里。他们说:“下到低地,上到高地,你在那里会觉察并感受到天堂和地狱的快乐。”看哪,就在那一刻,远处的地面裂开了,三个魔鬼从裂口上来,因其爱之快乐而看似着了火一般。陪同新灵的天使意识到,这三个魔鬼是特意从地狱被带上来的,就对他们喊着说:“不要靠近,就在那里告诉我们有关你们的快乐。”他们回答说:“要知道,每个人,无论好人坏人,都会体验到自己的快乐。所谓的好人体验他的快乐,所谓的坏人也体验他的快乐。”天使问:“你们的快乐是什么?”他们说,快乐在于奸淫、报复、欺骗和亵渎。天使又问:“你们的快乐是什么性质?”他们说,别人感觉它们就像粪便的臭味、死尸的腐味、便池的骚味。然后天使问:“这些东西让你们快乐吗?”他们回答:“是最快乐的。”“那么,”天使说:“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里的肮脏动物。”他们回答说:“如果我们是,就是吧,但这类东西的确取悦我们的鼻孔。”然后天使问:“还有什么?”他们回答:“每个人都被允许体验他自己的快乐,甚至是最污秽的,如别人称谓的那样,只要他不骚扰善灵和天使。但由于我们的快乐让我们忍不住骚扰他们,所以我们被扔到劳工房,在那里活受罪。禁止并收回我们的快乐就是所谓的地狱折磨,也是一种内在痛苦。”天使问:“你们为何骚扰善人?”他们回答说:“我们忍不住,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主神性气场围绕他,就怒火万丈。”对此,我们说:“那么你们还像野兽。”不一会儿,他们一看见新灵和天使,怒火就上来了,这火看似仇恨之火。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扔回地狱。此后,从目的看见原因,通过原因看见结果的天使出现了,他们就在那三群人上面的天堂里。这些天使显现在一道耀眼的白光中,这白光以螺旋曲线滚动下来,带来一个花环,把它戴在新灵的头上。然后,一个声音由此发出,对他说:“这桂冠被赐给你,是因为你从小就默想天堂和地狱。”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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