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0.记事四:
我曾与一个新灵交谈过,他在世时就常常默想天堂与地狱。新灵是指那些新近死亡的人,他们被称为灵,是因为他们此时是属灵人。这个灵人一进入灵界,还是按以前的方式思索天堂和地狱;思想天堂时,似乎很高兴,思想地狱时,就很悲伤。一发觉自己在灵界,他就问天堂和地狱在哪里,是什么样,各自性质如何。他们回答说:“天堂在你头上,地狱在你脚下。因为你现在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至于它们是什么样,各自性质如何,我们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述。”然后,由于他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就跪下恳切向神祷告,好叫他得到指教。看哪,一位天使出现在他右手边,扶他起来,说:“你祈求得到有关天堂和地狱的教导,请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会知道。”说完这话,这位天使消失了。
然后,这个新灵自言自语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知道何为天堂与地狱,还有它们的性质’。”他立刻离开那地方,四处徘徊,询问他所遇见的人:“请尽量告诉我,什么是快乐?”一些人说:“这是什么问题?谁不知道什么是快乐?它不就是欢喜、高兴吗?快乐就是快乐,都差不多,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有的说:“快乐就是心灵的欢笑。因为当心灵欢笑时,表情就愉悦,言谈就诙谐,举止就活泼,整个人兴高采烈。”还有人说:“快乐无非是盛宴,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一醉方休,然后畅所欲言,特别是开维纳斯和丘比特那样的玩笑(即男女之事)。”
听到这些话,这个新灵很气愤,自语说:“这些回答粗野庸俗,不是出于有教养的人。这样的快乐既非天堂也非地狱。但愿我能遇见一些智慧人。”他离开这些人,打听智慧人在哪里,然后一个天使灵看见他,对他说:“我发觉你强烈渴望知道整个天堂和整个地狱什么样。这是令人快乐的事,所以我会带你到一座山冈,那里每天有集会,会众有寻找结果的,有探究原因的,有追溯目的的。寻找结果的人在那里被称为知识灵,抽象地说,就是知识;探究原因的人被称为聪明灵,抽象地说,就是聪明;追溯目的的被称为智慧灵,抽象地说,就是智慧。在这些人的正上方,就是天堂,那里的天使从目的看原因,从原因看结果,这三群人就从这些天使那里获得启示。”
于是,天使灵牵着新灵的手,带他来到山顶上,追溯目的、被称为智慧的人正在聚会。新灵对他们说:“请原谅我上到你们这里来,因为我从小就思索天堂与地狱。我刚到灵界,所遇见的人告诉我说,这里的天堂在我头上,地狱在我脚下,但他们没有告诉我天堂与地狱各自什么样,其性质如何,不停地思考使我感到很烦闷,于是,我向神祷告,然后一位天使来到我跟前,说‘去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会知道。’我问过,但至今没有答案。所以你们若愿意,求你们指教我何为快乐。”
对此,智慧回答说:“对天堂和地狱的所有人来说,快乐就是生命的全部。对于天堂的人,它是善与真的快乐,但对于地狱的人,它是恶与假的快乐,因为一切快乐皆属于爱,爱就是人之生命的存在(本质)。所以,既然一个人的性质取决于其爱的性质,因此也取决于其快乐的性质。爱的活动就是制造了快乐的感觉。在天堂,爱的活动伴随着智慧;在地狱,爱的活动则伴随着癫狂。但无论哪种情况,这活动都会在它所作用的主体里面产生快乐。不过,天堂和地狱的快乐截然相反;天堂的快乐在于对良善的热爱,以及随之行善的快乐;而地狱的快乐则在于对邪恶的热爱,以及随之作恶的快乐。因此,你若知道什么是快乐,就会知道什么是天堂和地狱,以及它们的性质。
“但要进一步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要通过那些探究原因,被称为聪明的人。他们在你右手边。”于是,他便离开,来到下一个集会,说明来由后,就请求他们教导他何为快乐。他们乐于回答这个问题,说:“没错,人若知道何为快乐,就知道何为天堂和地狱及其性质。使人成为人的是意愿,若非感觉到快乐,意愿就动也不动。因为就其自身而言,意愿无非是某种爱的情感,因而是某种快乐。正是某种快乐,因而某种满足激发意愿行动。由于正是意愿使得认知去思考,所以若没有从意愿所流入的快乐,就不可能有一顶点思维。其原因在于,因为主通过来自祂自己的流注激活天使、灵人和世人里面灵魂的一切事物和心智的一切事物。这种活动通过爱与智慧的流注进行,该流注就是作为一切快乐源头的活动本身。就其起源而言,这就是所谓的极乐、幸福和喜悦;就其衍生而言,是快乐,愉悦和高兴;从普遍意义上说,是良善。但地狱灵将自己里面的一切事物都颠倒了,因而将良善变为邪恶,真理变为虚假,不过快乐依旧不间断。因为若没有持久的快乐,他们就不会有意愿、感觉,因而不会有生命。这清楚表明何为地狱的快乐,及其性质和源头,以及何为天堂的快乐,及其性质和源头。”
听完这一切,他被带到第三个集会,那些寻找结果,被称为知识的人就在这里。他们说:“下到低地,上到高地,你在那里会觉察并感受到天堂和地狱的快乐。”看哪,就在那一刻,远处的地面裂开了,三个魔鬼从裂口上来,因其爱之快乐而看似着了火一般。陪同新灵的天使意识到,这三个魔鬼是特意从地狱被带上来的,就对他们喊着说:“不要靠近,就在那里告诉我们有关你们的快乐。”他们回答说:“要知道,每个人,无论好人坏人,都会体验到自己的快乐。所谓的好人体验他的快乐,所谓的坏人也体验他的快乐。”天使问:“你们的快乐是什么?”他们说,快乐在于奸淫、报复、欺骗和亵渎。天使又问:“你们的快乐是什么性质?”他们说,别人感觉它们就像粪便的臭味、死尸的腐味、便池的骚味。然后天使问:“这些东西让你们快乐吗?”他们回答:“是最快乐的。”“那么,”天使说:“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里的肮脏动物。”他们回答说:“如果我们是,就是吧,但这类东西的确取悦我们的鼻孔。”然后天使问:“还有什么?”他们回答:“每个人都被允许体验他自己的快乐,甚至是最污秽的,如别人称谓的那样,只要他不骚扰善灵和天使。但由于我们的快乐让我们忍不住骚扰他们,所以我们被扔到劳工房,在那里活受罪。禁止并收回我们的快乐就是所谓的地狱折磨,也是一种内在痛苦。”天使问:“你们为何骚扰善人?”他们回答说:“我们忍不住,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主神性气场围绕他,就怒火万丈。”对此,我们说:“那么你们还像野兽。”不一会儿,他们一看见新灵和天使,怒火就上来了,这火看似仇恨之火。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扔回地狱。此后,从目的看见原因,通过原因看见结果的天使出现了,他们就在那三群人上面的天堂里。这些天使显现在一道耀眼的白光中,这白光以螺旋曲线滚动下来,带来一个花环,把它戴在新灵的头上。然后,一个声音由此发出,对他说:“这桂冠被赐给你,是因为你从小就默想天堂和地狱。”
231.由于对圣物的亵渎是指那些从圣言知道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它们的人所造成的亵渎,而不是指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出于不敬完全弃绝它们的人,所以接下来的话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不是后一种人。亵渎有许多种,有的较轻,有的较重;但它们可归纳为以下七种:
第一种亵渎是由那些从圣言制造笑料,拿圣言开玩笑,或从教会的神性事物制造笑料,拿它们开玩笑的人犯下的。有些人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坏习惯,他们从圣言中取出一些名字或词语,把它们混和到几乎不合宜,有时污秽的谈论中。这不能不与对圣言的某种蔑视联结在一起;然而,圣言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上都是神性和神圣;因为其中的每一句话都隐藏着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并通过它而与天堂交流。但这种亵渎是轻是重,取决于那些拿它开玩笑的人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程度,以及他们把它所引入的谈论的不得体性质。
第二种亵渎是由那些理解并承认神性真理,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犯下的。那些仅仅理解它们的人亵渎得较轻,而那些也承认它们的人亵渎得较重。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和一个牧师差不多,不会凭自己与意愿结合。但承认会产生结合,因为没有意愿的同意,承认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结合各不相同;当一个人过着违背所承认的真理的生活时,亵渎是由结合来衡量的。例如,一个人若承认报复和仇恨,通奸和淫乱,欺诈和欺骗,诽谤和说谎是反对神的罪,却仍犯下它们,就陷入这种亵渎的更严重形式。因为主说: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
另一处: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但承认真理的表象是一回事,承认真正的真理是另一回事。在灵界,那些承认真正的真理,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语气和言语里没有生命的光和热,好像他们完全没有活力,纯粹是懒汉。
第三种亵渎是由那些利用圣言字义将自己的邪恶之爱和虚假原则合理化的人犯下的。这是因为将虚假合理化就是否认真理,将邪恶合理化就是弃绝良善。圣言的核心是纯粹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而言,除了经上教导主和救赎真道的地方外,这一切不是以真正的真理来表达的,而是以被称为真理表象的被包裹的真理来表达的。因此,字义可被转移用来支持各种异端邪说。人若支持邪恶之爱,就是向神性良善施暴;若支持虚假原则,就是向神性真理施暴。这后一种暴行被称为对真理的歪曲,而前一种暴行被称为对良善的玷污。在圣言中,这两者都由“血”来表示。因为圣言字义的细节里面有某种属灵和神圣事物,这种事物也可称为从主发出的真理的灵。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这种神圣就会受到损害。显然,这等同于亵渎。
第四种亵渎是由那些口头上说着虔诚和神圣的话,其语气和肢体语言似乎也表达出喜欢的情感,但心里却既不相信,也不喜欢他们所伪装出来的东西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大多是假冒为善的人和法利赛人;死后,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从他们那里被夺去,然后他们被发送到外面的黑暗中。那些通过这种亵渎坚决反对神性和圣言,因而反对圣言的属灵事物的人,无声地坐在黑暗里,不能说话。他们想如在世时那样嘀里嘟噜地说虔诚和神圣的话,却做不到了。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被强制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不想按他所想的去说话;这就在口里产生了一种阻力,结果,他们只能喃喃自语。然而,假冒为善是轻是重,取决于反对神的坚决程度和赞成神的表面推理程度。
第五种亵渎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他们就是以赛亚书14章中的“路西弗”所指的人。那里的“路西弗”表示巴比伦,这从该章第4节和22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两节经文描述了这类人的命运。启示录(17:3)也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来描述这些人。圣言多处提到巴比伦和迦勒底,“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亵渎都是由那些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的人犯下的。
第六种亵渎是由那些承认主,却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犯下的。这些人在世上被称为苏西尼派,其中一些人被称为阿里乌派。这两种人的最终状态是:他们呼求父,不呼求主,并为获得允许进入天堂而不断向父祷告(事实上,一些人也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祷告),但他们的祷告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们丧失了所有救赎的希望,被发送到地狱那些否认神的人当中。他们就是那些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的人所指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由于主也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所以可推知,那些否认主的神性之人无法被允许进入天堂,并在主里面。主就是天堂,因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都在主里面,如前所示(28, 60-67节)。
第七种亵渎是由那些一开始承认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的人犯下的。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因为这种人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甚至到了它们无法分离的地步;然而,它们必须分离,以便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但对这些人来说,这一点无法实现,所以他们的整个人性,即意志和洞察力都被根除了,他们不再是人,如前所述(226—227节)。几乎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那些心里承认圣言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却又将它们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自我之人身上;前面数次(38, 112, 146, 215节)提到,这自我是对掌控一切的爱。因为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根本不愿被主引领,只想被自己引领;如果放任他们的爱,他们不仅试图掌控天堂,还试图掌控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否认主,并成为魔鬼。必须清楚的是,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生命之爱,也就是主导爱,死后仍保持不变,无法被拿走。
不冷不热的人就表示这种亵渎,启示录是如此描述这些人的: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 16)
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描述这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2:43-45)
此处“污灵从人里面出来”描述了人的转变;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进入为他修饰好的屋里”描述了当良善与真理被逐出时,他回到以前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描述了一个亵渎之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耶稣对在毕士大的池子旁被医好的人说,不要再犯罪,恐怕更坏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下面这些话就表示主的这一规定:人不可内心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并变成亵渎: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表示免得他们承认真理,然后又倒退,从而变成亵渎。由于同样的原因,主用比喻说话,如祂自己所声明的(马太福音13:13)。犹太人被禁止吃脂油或血(利未记3:17; 7:23, 25),就表示他们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一旦转向良善与真理,人必须一直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在马太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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